若问开证明哪家忙,派出所、居委会都“疯狂”。这两家职能机构的工作人员都身经百战,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证明总找上门来。居委会的公章被称之为“万能章”,单身、亲子关系、个人收入、保险理赔乃至精神病史都会找上他们来开。派出所开具的证明种类单纯一些,基本都和户籍问题、治安刑事案件相关,但是这些证明的用处太广,所以他们也深受困扰。并且,一般来说,证明都由户籍科的民警来开,一个基层派出所大概只有一两位的户籍民警,所以各种各样的证明真的是徒增了太多工作量。如北京青年报的报道中,江西省吉安市的一名户籍警孙晓所说,“基层派出所警力有限,我们户籍科就我一人,一周要上6天班。但辖区常住人口有3万多,一个人处理3万多人的户籍业务,根本没有多余的精力来开这些奇葩证明。”
还常常“飞来横责”
如果说仅仅是工作量的问题,那么开了也就是累点。可证明出去了,要有任何的问题,开具者可是要负责的。搞笑的是这个皮球是别的单位给踢过来的,根本不该是开具者的职责。
一些地方甚至怕担责任到拿着证书都没用的地步,造成有人拿着结婚证去开结婚证明,还有人拿着户口簿去开亲属关系证明。北青报报道中一位基层民警直言现实工作中有很多证明既不属于派出所的职权范围,也不应由当事人自己来申请——“其实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以及各类职称证件等都是经过相关程序获取的法定证件,个别单位却还要派出所来证明该证件属实,没有必要。这些规定的设置,其实是有关部门在转嫁风险、推卸责任。”
很明显,派出所、居委会等基层单位一不小心就得“背黑锅”。一些时候,基层工作人员会出于同情开具证明,结果反而自己揽上了风险。
更加可气的是成为他人谋利的“桥梁”
在著名的“证明我妈是我妈”事件中,当事人最终交给旅行社60块钱,证明便可以不开了。换句话说,有一些机构要求开具证明也不存在踢皮球的意思,而是纯粹人为地设置一道敛财或者说寻租的门槛。派出所等基层单位便被利用了。
没有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基层办事的民警当然可以拒绝开具证明。这样的案例一抓一大把。上文提到的民警孙晓讲过这样一个事情,一位男士到孙晓的服务窗口,请求开一个“证明我家常住5口人”的证明,但是她拒绝了。开这个证明是因为当地实行阶梯电价制度,如果常住人口多,超标的电量可以优惠。可问题在于派出所民警哪里知道他家常住几口人呢。
然而,尽管拒开证明非常正当,可最终买单的却是老百姓无误。后者只能跑断了腿,一趟又一趟,还是办不成事,又或者被迫付出“人情费”,到处托关系,反而滋生了腐败。
派出所也好,居委会也好,这些长期被要求开具证明的基层单位和部门尽管怨声载道,但是似乎也没有办法。因为他们无法投诉、制衡后者,能够做的是拒开的实际行动而已。或者更进一步,一些良心工作人员会在社交网络和媒体上说出真相。例如,今年5月武汉晚报有一个关于“证明难题”的活动,吸引了不少基层工作人员去答疑解惑,化名的民警还给出了很详细的参考建议。然而,也仅限于此了。
而随着奇葩证明成为众矢之的,简政放权的呼声越来越高,基层派出所的民警开始有底气直接对相关部门和机构说不。这种内部的痛斥极具说服力。目前出现的几位民警的说法差不多,他们都从根本上否认了开具某证明的正当性。比如说,温州瑞安市塘下派出所民警在一份要求证明母子关系的证明里这么说:“公证处工作人员:公安机关制发的居民户口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件。上述两人的身份信息及相互关系已充分反映在户口簿上。如有疑问请参详户口簿首页‘注意事项’第一项。如对户口簿真假存在疑问,请公证处人员来塘下派出所进行核对。”有理有据让人服气。这位温州的民警表示,他是受到了湖南等地同行的鼓舞,才会这么写。而湖南冷水江的民警则被要求开具老年证的丢失证明(事后官方的解释是老年人把居委会误会成派出所),其痛斥掷地有声:“该证除了持证的本人外其他人拿着也没有用,我所也无法证明老百姓的证件有没有丢失,说实话丢了又如何!没丢又如何!也不是我们管辖的案件……”
既然很权威的公安部门都这么质疑了合理性和正当性了,这便更进一步动摇了奇葩证明的根基,让更高一级政府不得不重视。毕竟在一片简政放权的声音中冒天下之大不韪实在是太胆肥。湖南冷水江民警的痛斥已看到效果,当地政府牵头简化了流程。
一个有趣的对比是,尽管居委会也是奇葩证明的受害者,但是却没有出现居委会工作人员在证明上的大胆痛斥,这自然是跟该机构的相对弱势有关系。而要废除奇葩证明,靠一个个良心民警的偶尔强势也是不现实的。不过,这倒给了一个启发,废除奇葩证明除了需要自上而下的进行顶层制度设计,除了发展公民的个人信息保护以外,也应该有基层单位、下级部门之间的常态制约监督机制。否则,公共单位也好,私营部门也好,依然可以狮子大开口地索要各种各样的证明,因为笼统的禁止和原则性的规定还是留了许多空子可钻,而索要证明总有着“天马行空的创意”。
重庆永川做过一个很好的尝试。他们要求弱势的社区和村主动上报自己承担的职责,然后再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最后形成权责清单。而这份清单又逼迫上级部门进行改革,把权力下放。尽管永川尝试内容主要是行政审批权力,不过依然很有启发。
这些派出所的痛斥完全可以看出他们对于证明的合理性和正当性的认识、掌握是极为深刻的。例如武汉晚报搞的活动中,一名化名为“船长”的基层民警建议,“取消一些不必要的证明,用承诺制代替证明制,由违信者承担责任;加强部门内互通互联,比如异地社保、计生的互联互认;另外对口集中受理审核,比如出租车年审,由公司统一集中办理;以查询结果打印、复印档案代替证明,比如法院民事立案时核查人员实时户籍是否是本基层法院管辖范围内,刑事案件嫌疑人身份核实时,可到就近的派出所查询、打印,而不是非要到所属派出所按权限出具正规的户籍证明……”一条条都说得很道理。
因而,由派出所和居委会两大常被证明所累的基层部门去主导一个“证明清单”很重要。可以自下而上提起清单,再由上级部门从制度设计的角度进行调整。清单明晰之后,相当于给其它的部门画了条不能越界的线。如若再出现乱要证明的情况,则基层部门有记录和投诉的义务与资格,公私部门都会因此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