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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原副市长邹平被组织调查时,最引外界关注的是其与老部下蓬安女县委书记袁菱“关系密切”。那是2014年3月。7个月后,邹平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涉嫌受贿罪。
2015年7月,此案在四川省巴中市中院尘埃落定:邹平被确认犯有受贿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和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24人,119次,总计2420余万元,这是2003年至2013年期间,邹平任四川蓬安县长、县委书记及四川南充市副市长时受贿的数据,他将赃款部分用于在北京购房,其余用于投资及借款收息等。
230人,2次,总计151.01万元,这是2009年11月和2011年1月至5月期间,邹平任蓬安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时行贿的数据,第一次贿选全省优秀县委书记,第二次则为在南充非定向推荐市厅级领导职务后备人选、南充市级领导班子换届推荐中谋取不正当竞争优势。
这是南充当地一份“顶级权钱交易清单”,记录着邹平落马前10年的步步沦陷,亦可成为管窥市县级官员贪腐的典型样本。综合案卷材料和当地官场人士的分析,“土地”和“官位”是破解这份清单的主要密码。
案卷资料显示,2003年至2013年期间,邹平共收受贿赂人民币2397.5万元、2.7万英镑、美元0.1万(折算约合人民币2420余万元),涉案22宗,商人和官员各半。其中,邹平妻子参与的有10宗,而重庆商人杜锦刚还曾给邹平在英国留学的女儿汇去2万英镑。
知情人士透露,邹平收受商人行贿时,除了直接收钱,还会靠“打麻将赢钱”,“好多老板跟他打麻将,一次几千几万地输给他,有些老板哪怕是自摸清一色也不敢和”。而据案卷资料,官员给邹平行贿,除了过年过节送红包外,还曾以旅游奖、工作经费等名义送钱。
商人之贿:密码“土地”
四川南充市蓬安县,司马相如故里。县城西北,有龙角山和周子古镇两处名胜。但在当地人的谈资中,龙角山与周子古镇之间的别墅区“荷香苑”更有名。“荷香苑”居于半山腰,一期29栋,二期66户,青瓦白墙,颇有古韵。该区域还有个名字,“周子古镇扩建工程”。两个名字之间,是一段风景名胜区内违规开发商品房的往事。
《民主与法制》2012年4月曾报道,“荷香苑”片区占地60余亩,原是龙角山公园园艺场的“工业用地”,后规划调整为“旅游用地”,用于建设“周子古镇扩建工程”,其后土地性质又变为“商住用地”,成为开发商大肆宣传的“荷香苑”。这背后是“以项目换取土地”,开发商代政府投资,政府免去土地出让金,项目房产权和土地使用权也归开发商。
此事曝光后无果而终。案卷材料显示,2012年下半年的一天,该项目开发商重庆嘉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文云曾托人给邹平送去3万元,目的是请邹平关照“周子古镇扩建项目”。此时,邹平已从蓬安县人大主任升任南充市副市长。
这是邹平受贿案例中较小的一宗,但却隐藏着其从商人处非法获利的一大法宝:土地。蓬安县一位退休干部称,邹平在蓬安任县长和县委书记时就喜欢拿土地做文章,导致大量国有资产流失。
从2009年开始实名举报邹平的蓬安商人孙佐才之妻樊利群介绍,邹平对待商人惯用套路是“JQ K”,先J(勾)进去,再Q(诓),如果给不了好处就K,而在JQ阶段,土地是他习惯抛出的诱惑。“2004年我们来蓬安考察投资时,邹平就开条件,讲可以把县里饲料厂和面粉厂的土地低价甚至白送给我们,那是很大的优惠。”
在蓬安当地,邹平流传最广的土地运作跟蓬安齐祥食品有限公司相关。他先将肉联厂和烟厂的国有资产低价卖给齐祥公司老板黄万灿,帮助其将这些厂的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随后进行房地产开发。邹平还曾为黄万灿公司取得生猪定点屠宰经营资格提供帮助。法院查明,邹平先后8次收受黄万灿的钱款共800万元,邹妻还曾收受黄妻0 .7万英镑和0 .1万美元。
2010年下半年,时任蓬安县委书记的邹平帮南充塞克斯纺织有限公司将老厂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该公司随即自主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启动楼盘“塞克斯首府”的建设。法院查明,邹平曾先后两次收受该公司董事长张道伟、股东刘定金贿赂,总计8万元。
向邹平行贿最多的是重庆老板杜锦刚,涉案金额为1180万元人民币和2万英镑,两人的勾兑也跟土地有关。法院查明,邹平2005年至2012年期间在房地产开发、市政工程项目承揽、建设等方面为杜锦刚的重庆紫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了帮助。相关资料显示,这期间该公司在蓬安开发了“阳光丽都”、“枫丹白露”两大楼盘,建设了桑梓文化广场、相如号游船,还曾涉足蓬安城东新区的土地整理项目。
此外,邹平曾4次收受四川奔鼎创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雷小平送来的钱款共118万元,帮其当上南充蓬安商会会长和当选南充市人大代表,同时协调雷小平缓交南充高坪一地块的土地滞纳金;邹平曾3次收受蓬安商人母华的贿金共80万元,帮助其争取农业项目补助资金分配和农业改土项目;邹平曾通过妻子两次收受个体建筑商程洪、王鑫送来的钱款25万元,帮其承揽蓬安迎宾大道整治工程、河舒工业园主干道绿化工程等项目;邹平为蓬安私营企业主汤其华协调企业用电价格,收受2万元;邹平帮助中国建设银行南充分行揽储,收受该行时任行长刘熙送来的0 .5万元及价值1.4万元的黄金;邹平还曾帮助台湾佳美大陆事业部在蓬安投资,收受该部总经理游明龙送的一条红珊瑚项链(市场估价2.3万元)和一个和田玉挂件(市场估价16万元)。
在法院查明的11宗商人行贿邹平案例中,蓬安逸丰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罗大明最特殊。他2006年在蓬安设厂,蓬安县政府按约给其175万元无偿扶持资金,预借200万启动资金。2008年,罗大明又成功从蓬安财政局借款300万元。这背后是邹平的照顾,罗大明曾先后三次送给邹平共61万元。同时,邹平未经集体决定、擅自安排财政局借300万元给罗大明一事,也被法院认定为挪用公款罪。